您的当前位置: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动态
阜阳市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工作结束
为了更好地贯彻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疫情报告的条款,进一步了解我市传染病疫情的实际发生情况及疫情报告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按照卫生部及省疾控中心有关规定,我中心于2月25日~3月11日对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质量情况进行了调查及督导。
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市直医院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。调查结果显示,各医疗机构由于所在地区、医疗机构级别及传染病病种的不同,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质量、报告及时率也不尽相同,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个别疾控机构、医疗机构在疫情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问题,我中心将对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、疫情管理等工作加大督导力度。
阜阳市疾控中心 急传信息科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所有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技术支持 信息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地址:安徽省阜阳市中南大道19号 联系电话:0558-2568810为获得最佳浏览效果,建议您使用IE4.0及以上版本,分辩率为1024×768.